1 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水利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保证水利行业全体干部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减少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逐步提高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和强化“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以增强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意识、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培训,通过夯实培训基础,完善培训制度,规范培 训内容,严格监督检查,保障培训质量,有效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 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水利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到“十三五”时期末,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 100% 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 100% 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 线从业人员 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人员 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安全培训能力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4 重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培训责任,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考核目标,落实在安全生 产责任制中,健全“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 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培训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单 位职工安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