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自2016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水利部令第7号发布,2017年第49号修改、2023年1月12日水利部令第52号发布)、《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4〕4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质量监督责任,着力稳步提升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能力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根据2024年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对本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工作
(一)质量管理措施
1.质量管理制度:质监站在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一积极转发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省厅、市局等对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二结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制定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细化质量监督管理举措。
2016年质监站成立之初,详细制订了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质监人员岗位职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办公规章制度等。2019年7月,荥阳市水利局于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荥阳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荥阳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监督范围和监督权限。
2020年、2021年我局先后转发并落实了《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水〔2020〕108号)、《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制度>的通知》(郑水办〔2021〕13号)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2.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质监站在工程开工初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招投标文件、合同及批复初设,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跨年度工程每年定期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复核。
主体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单位、项目法人委托的检测单位、主要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的人员执业资质、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情况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跨年度工程每年定期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复核。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终身责任,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应按前述规定重新备案。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当在水利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识,载明主要建筑物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质监站在工程开工初期和主要建设期间对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制进行监督检查, 向社会公开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等质量责任信息,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3.质量问题整改落实:对水利部、省水利厅、郑州市市水利局及市本级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建立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督促消除质量隐患。发现问题后质监站要求质量监督人员不仅要建立问题台账,紧盯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而且督促参建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确保质量问题彻底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工程质量。
目前各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4.质量举报投诉受理:为方便社会监督,我局不仅在局单位大门口设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举报箱”,同时在工程实施地设置质量终身制责任牌,公布工程参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社会各界人员均可通过上访、电话、书信等形式反映水利工程质量问题。
2024年,我市未接到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诉举报。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督检查
5.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针对本年度质监站监督项目,在工程建设期间,对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复查,项目法人能按照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开展质量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按设代管理制度开展现场服务,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作制度开展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能按照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规章制度及监理工程师批复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管理,检测单位能按规定开展现场检测工作。
2024年质监站重点监督项目2项,项目法人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质监站备查,本年度共下发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和计划2份、确认项目划分3份、下发质量体系检查结果通知书3份、质量终身制结果检查通知书3份、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4份,并监督建设单位完成后续整改任务,确保在建工程质量。
6.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针对本年度监督项目,在工程建设期间,对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建水利工程实体质量开展全面检测,我市在建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整体良好。
二、质量提升工作
7.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荥阳市水利局持续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