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二、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三、审批对象
凡在本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四、申报材料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书;
(2)建设水利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
(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5)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的承诺书或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书。
五、申请方式:窗口受理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办理流程:线上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一受理窗口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办结
六、实施机关
荥阳市水利局
七、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八、审批收费:
无
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荥阳市中原路荥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水利局窗口)豫龙镇街道飞龙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北角。
上午:9:00一12:00; 下午:13:00一17:00
十、联系电话:窗口电话 661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