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周垌村、
邢村村。位于X021 马米路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交汇处。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市政府组织贾峪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等部门, 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
调查。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
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