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征预〔2022〕30 号
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一、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荥阳市豫龙镇茹寨村。位于飞龙路以东、站南路以南、织机路以西。
拟征收地块三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荥阳市贾峪镇邢村。位于新田大道以东、北大路以南、奥莱大道以西、滨湖北路以北。
拟征收地块四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荥阳市贾峪镇洞林寺村。位于奥莱大道以南、环城北路以西、红石街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用途均为居住用地。
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市政府组织豫龙镇、贾峪镇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