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1-04-14 2021-04-15
荥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荥征启〔2021〕25号
拟征收地块一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九、十、十五、十六用途为商业用地。
该公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索河街道办事处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一 、二、 三、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位于国道G234以东、荥密路以南、健康大道西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索河街道槐树洼村。

拟征收地块十五、十六:位于国道G234以西、陇海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索河街道槐树洼村。

拟征收地块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位于陇海西路以南、国道G234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索河街道槐树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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