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1-03-05 2021-03-08
荥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荥征启〔2021〕16号
拟征收地块一、二用途为商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三、四、五、六、九、十、十三、十四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七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拟征收地块八、十一、十二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五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该公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贾峪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位于陇海路以南、桃贾路以西、荷苑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七:位于玉满路以南、泰安路以北、天合路以西、桃贾路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八:位于马米路以南、福祥路以东、福民路以北、泰安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九:位于峪兴街以东、马米路以南、塔山北路以北、五龙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位于滨湖北路以北、奥莱大道以西、北大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邢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一、十二:位于洞林路以南、荥泽大道以东、科源路以北、卧龙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高河村、岵山村。

拟征收地块十三:位于奥莱大道以南、红石街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洞林寺村  。

拟征收地块十四:位于洞林路以南、峪兴街以东、向阳路以北、峪盛街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北沟村。

拟征收地块十五:位于文泽路与学苑路交汇处东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鹿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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