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1-03-05 2021-03-08
荥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荥征启〔2021〕14号
拟征收地块一用途为供水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用途为公园绿地。 拟征收地块三、七、八、十、十二、十五、十七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四、五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六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拟征收地块九、十六用途为商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一、十四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三用途为供应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八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九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该公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豫龙镇人民政府、乔楼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织机路以东、索河路以南、桃贾路以西、康泰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豫龙镇蒋寨村、罗垌村。

拟征收地块二、三、四、五:位于牡丹路以东、康泰路以南、桃贾路以西、荥泽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豫龙镇罗垌村。

拟征收地块六、七:位于织机路以东、文博路以南、商隐路以西、荥泽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豫龙镇罗垌村。

拟征收地块八、九、十:位于织机南路以东、泽众路以南、牡丹南路以西、中原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豫龙镇槐西村。

拟征收地块十一、十二:位于站前路以南、荥贾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豫龙镇石柱岗村。

拟征收地块十三:位于广贾路以东、高铁南一路以南、广贾东一路以西、兴国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豫龙镇兴国寺村。

拟征收地块十四:位于京城西一路以东、健康大道以南、京城南路以西、康体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东郭村、狮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位于飞龙路以东、京襄南路以南、织机路以西、陇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张村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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