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地块一、二:位于汜水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汜水镇十里堡村。
拟征收地块三:位于高山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山镇白水峪村、高山村、穆沟村、潘窑村、石洞沟村、许村、冢岗村、竹川村。
拟征收地块四:位于高山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山镇吴沟村。
拟征收地块五、六:位于高山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巩义市草店村。(该地块由巩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进行征收)
拟征收地块七:位于城关乡、索河街道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关乡南周村、石板沟村,索河街道槐树洼村。
拟征收地块一、二:位于汜水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汜水镇十里堡村。
拟征收地块三:位于高山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山镇白水峪村、高山村、穆沟村、潘窑村、石洞沟村、许村、冢岗村、竹川村。
拟征收地块四:位于高山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山镇吴沟村。
拟征收地块五、六:位于高山镇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巩义市草店村。(该地块由巩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进行征收)
拟征收地块七:位于城关乡、索河街道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关乡南周村、石板沟村,索河街道槐树洼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