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0-08-26 2020-08-31
关于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拟征收地块一用途为加油加气站。 拟征收地块二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三、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四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拟征收地块九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十三、二十一用途为公园绿地。
该征收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城关乡人民政府、乔楼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庙王路以西,桃李村区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关乡桃李村。

拟征收地块二:位于禹锡路以南、荥密路以东、规划荥旺路以西、规划荥平路以北区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蔡砦村、任庄村。

拟征收地块三、四:位于中原路以南、塔山路以东、广武南路以西、高铁北路以北区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东郭村。

拟征收地块五、六、七:位于健康城北一路以南、京城西三路以东、京城西二路以西、健康大道以北区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东郭村、狮村。

拟征收地块八:位于生命谷南2路以南、荥泽西二路以东、京城西一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北区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张村庙村。

拟征收地块九:位于梨花路与卧龙路交汇处。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冢子岗村。

拟征收地块十、十一、十三、二十一:位于卧龙路以南、梨花路以东、滨河路以西、滨河路以北区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冢子岗村、聂楼村。

拟征收地块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位于卧龙路以南、槐花路以东、梨花路以西、滨河路以北区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冢子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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