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郑自然资文〔2025〕29号),同意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郑州市北部区域市政集中供热干线管网及配套工程(荥阳市段)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荥阳市36.5506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32.7495公顷(耕地25.112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8.5376公顷),建设用地3.6468公顷,未利用地0.1542公顷。批准用途为表土堆场和地下管线敷设。临时使用年限8个月(至2025年9月20日)。
2025年1月26日,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郑自然资文〔2025〕29号),同意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郑州市北部区域市政集中供热干线管网及配套工程(荥阳市段)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荥阳市36.5506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32.7495公顷(耕地25.112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8.5376公顷),建设用地3.6468公顷,未利用地0.1542公顷。批准用途为表土堆场和地下管线敷设。临时使用年限8个月(至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