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汜水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2-12 2022-12-12
汜水镇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协调城镇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汜水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荥阳市汜水镇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汜水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法规性文件。镇域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  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除应遵守本文本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  文本中黑体加粗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强制性内容的建设行为和管理行为,将依法查处。

第五条  编制本次总体规划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地方性法规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12);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豫建村镇〔2012〕7号);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08);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2012〕14号);

3、标准规范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2);

《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4、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郑州都市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1—2030)》;

《郑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郑上新区新“三化”协调发展布局空间规划》;

《郑州黄河滨河公园总体规划(2011—2030)》;

《荥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荥阳市新“三化”协调发展空间布局规划》;

《荥阳市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5、其他资料

《汜水镇201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及镇直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六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

近期2014—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第七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汜水镇行政区域,面积58.2平方公里。

第八条  规划编制原则

1、前瞻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首先,从提升汜水镇的知名度,打造沿黄旅游体系的集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具有北方特色的中原古镇的长远发展目标出发,制定高起点、高标准的总体规划方案,并从规划的实施上,确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其次,从适应郑州市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在结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汜水镇的定位,将汜水镇按照中心镇的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作为郑州市域重要的空间支撑点来响应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的号召,其总体规划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并从全镇近期发展建设需要出发,确定科学可行的方案;三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乡镇发展规划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发展城乡良性互动战略。

2、继承历史、维系特色的原则

汜水镇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秀美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物古迹遗存,这些都应在规划中予以充分的把握和尊重,在发展中求得保护。通过规划,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旅游业和生态城镇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汜水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可持续发展原则

以保护好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的前提,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兼顾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长期供给能力和生态环境的长期承受能力,尊重资源环境条件,推进节能、减排、增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4、集中集约原则

空间集中、资源集约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集中发展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发挥;有利于节约资源、集约用地;有利于完善配套设施,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而且,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

5、古镇保护与城镇建设协调发展原则

对历史古镇既要进行延续历史文化的保护,也要促进其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将保护与建设利用充分结合起来。遵循古镇保护与建设规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新老镇区合理协调,使城镇具有鲜明的历史特色。

6、近中远期相结合原则

发展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总体规划不仅要明确远期发展目标,也要对实施规划的各个阶段,尤其是近期建设内容进行统筹、合理安排,把高标准的目标同近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近期、中期、远期分阶段发展,各阶段均有本时期的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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