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6-08 2023-06-08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流程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进行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公告期间,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根据现有材料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二)异议人有明确的权利主张,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     当不予登记,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解决权属争议。

  办理时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不收费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