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4-06-18 2024-06-18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材料清单

           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材料清单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项目申请单位关于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报告

(三)项目拟建地点所在县(市)或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项目占地在省辖市内跨县或涉及市辖区的,仅需提供省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

(四)项目建设依据文件

(五)相关图件:占地位置图(阁上须有现状地形和主要控制点坐标)或线路走径图(图上须有现状地形和主要控制点坐标)、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与城乡规划关系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图、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六)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

(七)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八)林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不占用或允许占用自然保护区的支持性意见

(九)其它相关的支撑文件:

1.依据相关要求,需进行踏勘论证的还须提供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材料

2.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提供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3.需开展节地评价的,须提供节地评价论证意见

4.依据相关要求,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 须提供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5.需依法进行公示的项目,须提供项目选址公示材料6.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7.涉及穿(跨)越生态敏感区、文物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军事设施等,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支持性意见

8.涉及与重要区域、设施、单位产生“邻避”关系的, 须取得相应部门、单位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

9.项目位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须取得地霞主管部门是否同意项目选址的支持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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