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县级
2026-01-26 2026-01-26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第九期)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并对部分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文化和旅游部从中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旅行社误导游客消费引发多起游客举报案

秦皇岛易佰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参加“漠野星空5天4晚”旅游行程,宣传推广时提到“全程当地准四酒店”“纯玩不进任何购物店”“8-15人精品小团”,实际与游客签订合同约定的住宿未达到四星级酒店标准、行程包含购物店、成团人数38-40人,先后引发11起游客举报。秦皇岛易佰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8月,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对秦皇岛易佰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黄某某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使用非营运车辆搭载游客案

甘肃莫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多次向不具有道路运输资质的公司租用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许可的7座、9座车辆,为团队游客提供交通运输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此前,该公司已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025年9月,兰州市七里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甘肃莫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王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导游发表虚假言论,欺骗游客消费案

周某某受广西原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委派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为提高游客在购物点的消费额,周某某反复向游客讲述“去的地方有赞助”“待的时间不够长不给赞助费”“人均达到1500以上才是达标”等虚假言论,欺骗游客消费,在未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带游客前往某“科技馆”购买蛇药膏并收取购物返佣,在大巴车上向游客兜售桂花酥等食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规定。2024年4月,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周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000元、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对广西原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另案处理。

案例四:导游发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案

张某某受江西省走四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龙虎山2日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在带团乘车前往景区途中向游客发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2025年5月,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张某某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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