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县级
2025-08-08 2025-08-08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第二期)

今年以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人民群众身边事,坚决整治强迫购物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2025年上半年,全国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4.2万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万余家次,办结案件1600余个。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治强迫购物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强迫购物问题全链条整治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文化和旅游部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安排无证导游提供导游服务案

2025年2月,香格里拉市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低价组织21名游客参加“虎跳峡+普达措丽江”旅游行程,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李某某为该团队提供导游服务,游客反映李某某发表不允许未购买翡翠、中药的游客上车的言语。香格里拉市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6月,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香格里拉市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经理格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李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要求导游垫付接待费用案

2025年2月,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耀佳旅行社”)以零团费接待由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康辉旅行社”)、广西锦鸿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简称“锦鸿公司”)组织的“畅玩桂林4天”低价旅游团队,委派导游胡某某为该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要求导游垫付接待费用,安排游客前往某“国家馆”、某鸡血玉石博物馆购物,获取购物回扣,且未妥善保存部分团队文件资料。导游胡某某在行程中向游客兜售桂花糕等物品,游客反映导游态度恶劣、强制购物。

耀佳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导游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锦鸿公司、康辉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胡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耀佳旅行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对锦鸿公司、康辉旅行社分别作出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2025年6月,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耀佳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罚款21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社法定代表人房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社工作人员阳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擅自转团及安排购物获取不正当利益案

2025年2月,陕西通游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通游旅行社”)低价招徕48名游客参加“【遇见·长安】4天3晚VIP管家结伴自由行B”旅游行程,在未征求游客同意情况下,将游客转交信游天下(西安)旅游有限公司(简称“信游公司”)组织、接待,信游公司未向游客明示约定行程中的“大秦仿俑文化馆”“大美国玉”“丝路源”等场所为购物场所,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得返利。行程中,信游公司委派的导游张某某在大巴上向游客兜售琼锅糖、泾阳茯茶等物品。

通游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信游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5月,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通游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通游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李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信游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对信游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张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暂扣导游证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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