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开展非法网络招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在线旅游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清理非法网络招徕产品及相关信息。为发挥典型案件示范作用,规范网络招徕行为,推进旅游市场强迫购物问题线上线下同步治理,文化和旅游部选取了部分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
通过社交平台虚假承诺旅游行程案
北京京鹏国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社交平台招徕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向游客承诺行程包含故宫博物院,实际行程中未安排游客前往。北京京鹏国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1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北京京鹏国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范某刚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虚构旅行社通过社交平台招徕游客案
刘某霞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社交平台以“枫尚旅行社”名义发布“西安4日游”旅游产品,并冒用青岛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经调查,“枫尚旅行社”实际不存在。刘某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2月,东营市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刘某霞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通过社交平台违规组织旅游活动案
王某清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与游客线上约定赴和田、阿勒泰等地区旅游行程安排,为游客提供游览、住宿、交通等旅游服务,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王某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2月,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王某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通过网络推广公司提供虚假信息招徕案
江西中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设计制作“遇见江西5天4晚”旅游产品,委托网络推广公司以江西中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招徕游客。网络推广公司安排客服人员使用微信与游客沟通行程事宜,客服人员向游客承诺住宿安排准五星级酒店或准四星级酒店,行程中安排酒店与承诺明显不符,引发游客投诉。江西中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11月,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江西中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成作出罚款12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通过自媒体平台违规组织出境旅游案
张某杰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出境海岛游、香港直飞游等旅游招徕信息,通过账号私信功能与游客建立联系,为游客提供机票、酒店、导游等旅游服务。张某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2月,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张某杰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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