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跨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综合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旅行社擅自转团案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投放“哈亚雪五天四晚”“至尊潮汕五天四晚”等旅游产品广告,安排公司客服通过微信与游客联系出行事项并收取定金,在未取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哈尔滨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揭阳深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涉及游客4批共19名。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
案例二:出境保险团引发购物纠纷案
2025年10月,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游客投诉,反映其参加某保险代理公司组织的越南芽庄六日游存在购物纠纷问题。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协调公安、交通、金融监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协助调查。经调查,孙某娟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15名游客参加出境旅游活动。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孙某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非法网络招徕案
2025年10月,王某斌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账号“光头强”发布“长寿山一日游”“三峡四省六日游”“中朝边境五日游”等旅游招徕信息,并招徕、组织54名游客赴登封旅游,因购物问题引发游客投诉、举报。在属地公安部门的协查下,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王某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场所案
2025年8月,导游邓某琦接受贵州飞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邓某琦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安排行程,擅自安排游客前往南花苗寨参加购物活动,且未将相关情况告知贵州飞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协查下,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邓某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导游私自承揽业务案
2025年11月,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到公安部门转办线索,反映白某玲涉嫌违法提供讲解服务。经调查,导游白某玲使用其自制的旅行社派团单获取景区门票,在无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私自为5名游客提供讲解服务。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白某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12月,刘某国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在九华山景区附近招揽游客后,带3名游客前往河西商店、西来禅寺、西门古道等地,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服务,因购物安排问题引发游客投诉。在属地公安部门协查下,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刘某国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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