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局《2021年郑州市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及省局《关于印发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以诊所、门诊部、卫生院及医院等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药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一是使用药品来源渠道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外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行为;
二是使用药品质量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假药或者过期药品、配备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是否超过法定要求等行为。
三是使用药品的存储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进一步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