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2023年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原则确定需冬春救助群众共计:1141户3254人。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23〕86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3〕122号)的要求,依据2023-2024年省制定的“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户均不高于2000元”的指导标准,荥阳市按照困难受灾群众144.12元/人、一般受灾群众134.5元/人的救助标准发放中央、省级救灾补助资金,共计:44万元,我市匹配资金以10元/人救助标准发放,共计3.254万元,总计:47.254万元。向郑州市应急局申请一批物资,结合我市物资情况,按每人1条棉被、每人1件棉衣或防寒服的标准发放物资,共发放救灾物资棉衣、棉被、防寒服共计:6508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