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对我局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荥阳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综合协调科、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下属二级机构:荥阳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管理监察大队、荥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荥阳市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中心、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崔庙中心煤管站4个二级机构。共有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6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3人;在职职工184人,退休人员56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12人,事业退休人员13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员31人。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重特大、特大、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九)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则,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所管辖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编制煤炭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级机构职责:
1、荥阳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管理监察大队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对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关安全生产举报案件进行查处。
2、荥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职责:负责全市工、矿、商、贸、煤矿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专(兼)职救援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企业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参与其他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已签订救援协议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预案审查、备案工作,协助工、矿、商、贸、煤矿企业搞好自救,互救演练及现场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3、荥阳市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中心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等工作。
4、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崔庙中心煤管站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主管部门委托,对辖区煤矿按照规定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执法检查,及时督促落实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辖区煤矿的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财务统一核算。截止2019年8月,我局共有固定资产10464674.38元,其中:办公用房2548平方米,为自有办公用房,车辆6台,其中轿车2台,越野车1台,其他车型3台,电脑、专用设备、办公桌椅等共计6646827.4元。
二、 运转专项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总计3858000元,其中:(1)总结表彰会工作经费,职责:为认真总结上年工作,表彰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依据:《关于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所需资金的请示》;金额:50000元;数据测算:表彰先进集体、委局、乡镇及优秀企业、先进个人等所需资金。(2)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费,职责:依法对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数据测算:依据每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所需办公费、招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金额:950000元。(3)安全生产宣传月经费,职责: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安全横幅,安全知识下乡宣传等活动;申请依据:《关于申请拨付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所需费用专项资金的请示;数据测算:依据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招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金额:100000元。(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职责:对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申请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数据测算:依据每年培训计划,费用包括培训老师工资、培训教材、本、笔、资料袋等;金额:500000元。(5)安全生产资金,职责:用于对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为我市生产安全提供保障;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市局文件要求;数据测算:按照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金额:2000000元。(6)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经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申请依据:《关于做好依靠安全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的通知》;数据测算:依据我市各行业聘请专家查隐患工作所需资金;金额:100000元。(7)驻矿人员专项补贴,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业的紧急通知》精神,督促煤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申请依据:《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包矿驻矿人员的通知》;金额:158000元;数据测算:11名驻矿人员,每人每天40元计算。
2、无追加运转类专项资金。
3、我单位截止目前人均运转经费总计180975元,人均986.56元。其中车均运行维护费1311元,购买服务(包括保洁、物业、保安等,单价、数量等)0元,单位采用集中供暖模式,供暖面积为5760平方米,预计取暖费用186624元,单位固定电话与互联网费用绑定,共计35部,每月邮电费约4195元,全年约50340元,截止目前支出24105元,移动终端6部,租用车辆5辆,金额:6500/辆,年限为1年,截止目前支付租车费用149000元,办公用房为自有用房。
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压减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1、加强和完善办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已经使用的纸张进行二次使用、双面使用,减少纸张的消耗。加强水电费及邮电费的管理,节约用水、用电。公务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必须凭相关文件或通知,经办人填写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把控差旅费用。
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的购置,因公出国(境),严控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费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合理调遣公车使用,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进行使用,填写车辆派出登记表等。按照公车使用规格配置公务用车。在公务接待方面,不超规格接待,杜绝大吃大喝。
3、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和流程,对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办公设备进行政府采购,不私自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遵循符合工作要求的原则。
四、单位职责履行情况
依照单位职责,对全市工、矿、商、贸、煤矿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依照时间、节点、进度都在有条不紊向前推进,有效保障了我市工矿商贸企业的生产安全。
五、单位自身在运转类专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在运转类专项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与单位职责不相关的问题;不存在已取消职责及工作已结束继续申请专项情况;不存在同一职责多项重复申请项目情况;不存在实际支出经济分类与预算项目不相关情况;不存在将项目支出调列运转支出情况;不存在机构改革职责对应专项应调未调情况;不存在年初项目分类不准情况。
荥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