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2-03-29 2022-03-29
郑州派尼化学试剂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31日,荥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之规定。证据: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调查询问笔录等。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厂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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