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3-11-08 2023-11-08
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相关科室、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郑卫社区〔20238)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目标

2023年持续实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人健康管理等相关指标(详见附件)。

二、完善资金保障

1.明确资金补助标准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12项)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为80元,其中:2023年增加的5元重点支持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2022年累计增加补助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2.落实乡村经费保障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参考《河南省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参考标准)》、《河南省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成本测算参考标准(2023年度)》及《荥阳市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工作指标测算》,结合实际,科学细化制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方案及资金分配和项目补助成本测算方案,村卫生室承担的任务和补助经费应不低于50%(人均80元×50%=40元),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保障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落实,严禁克扣、挪用。

三、加强组织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各类项目服务内容,突出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成本测算依据,完善绩效监控及评价,进一步夯实工作质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科学量化目标任务,细化乡村两级服务任务,详细制定机构内部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和经费分配依据,适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规范经费使用。

四、强化绩效管理

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持续督导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规范有效开展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将项目数据录入、年度绩效自评、预算资金落实及人口基础信息等项目实施数据及情况,与年度绩效评价相关结果一致性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降低本级自评与上级评价偏差,切实提高项目绩效评价质量、效率和评价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采用“网络”与现场复核相结合形式开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项目及绩效评价工作务必于202312月底前完成。

五、统筹加快信息化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效发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动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医疗信息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与区域范围内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数据“一数一源”,确保数据质量可控、源头可溯,切实为基层减负。推进以“居民为中心”的个人健康档案数据跨机构、跨区域动态归集更新和便民服务,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持续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导入健康档案,作为居民健康信息的参考数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量化医务人员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并与绩效评价结合,实现精细化、高效化管理。同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加强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确保信息安全。

 

 

 

附件:1.荥阳市2023年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2.荥阳市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工作指标测算

      

 

 

                                                                                                                               2023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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