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二十四小时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二)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执行首诊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三)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首诊负责制。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报告制度,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二)开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和自查,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培训,提升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质量。(三)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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