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监督(包括血站、单采血浆站)
(一)检查事项:传染病防治监督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检查内容: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管理、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查8项。
(四)检查程序:1.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执法证件。2.检查结果的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五)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六)检查时间:每年1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