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号:荥卫医罚〔2020〕0086号
当事人:侯某某,性别:男,1969年12月23日出生,民族:汉,身份证号:******************,住址: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王㐷***号,电话:***********。
处罚类别:非医疗机构
案由:侯某某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未建立消毒登记本及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规定。
处罚单位: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裁决日期:2021年12月6日
裁决文号:(2021)豫0182行审298号
行政裁决结果:对荥卫医罚〔2020〕0086号行政处罚决定关于罚款9900元及加处罚款9900元的事项,准予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