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
对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荥阳市卫健委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4619006
地 址:荥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邮编:450100
设置医疗机构信息如下:
申请单位 | 拟登记机构名称 | 拟登记机构详细地址 | 拟设机构类别 | 经营性质 | 所有制形式 | 诊疗科目 |
荥阳市豫龙镇五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 荥阳市豫龙镇五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 荥阳市豫龙镇荥泽大道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北侧东方国际2号楼1-2层103号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 其它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