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2日。
对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荥阳市卫健委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4619006
地 址:荥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邮编:450100
设置医疗机构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拟设机构详细地址 | 类别 | 拟设床位(牙椅) 台 | 级 别 | 服务 对象 | 经营性质 | 申请诊疗科目 |
荥阳豫龙德良医中西医结合诊所 | 朱朝阳 | 荥阳市豫龙镇中原路与商隐路交叉口东侧大溪地住宅三期29号楼2单元1-2层110 | 中西医结合诊所 | 0 | 未评定 | 社会 | 营利性 | 中西医结合科;内科****** |
荥阳豫龙华诺口腔门诊部 | 王新锋 | 荥阳市豫龙镇索河路与五一街交叉口东南侧金苑城1号院B4号楼1单元1-2层107号 | 口腔门诊部 | 0 | 未评定 | 社会 | 营利性 | 口腔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