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净化百姓就医环境,荥阳市卫健委于近期对在本机关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梳理,清理中发现,共计 3家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情况下未申请延续。依据《行政许可法》之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以上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如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荥阳市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卫健委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净化百姓就医环境,荥阳市卫健委于近期对在本机关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梳理,清理中发现,共计 3家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情况下未申请延续。依据《行政许可法》之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以上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如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荥阳市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卫健委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