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从事该项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一式一份;
(一)申请
1、提交方式:现场
窗口地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卫健委窗口。
2、提交时间(现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卫健委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查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
卫健委在承诺时限内进行现场勘察。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本结果不公开
办理结果:卫健委在承诺时限内审批核发;
送达方式:到卫健委窗口直接领取。
本结果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