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荥阳市文物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该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管理规定和要求等相关材料。
2. 审查资料:受理人员审查资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对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资料;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3. 组织审核: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征询专家意见,并征求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4. 初审与审定:提出初审意见报局领导审定,若需要修改,提出修改意见退回申请者完善相关方案;不同意的告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5. 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对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6. 报政府批准: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7. 制发文书:批准后制发相关文书,如《关于同意xx级文物保护单位xx建设控制地带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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