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处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单位及时改正,没有对购房者的实际利益产生损害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在限期内改正或部分改正但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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