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政处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4990077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