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