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豫建村镇【2018】15号)。各乡镇(办)在房屋竣工后开展检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改造对象入住,竣工验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豫建村镇【2018】15号)。各乡镇(办)在房屋竣工后开展检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改造对象入住,竣工验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