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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13-07-26
2013-07-26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
“南园春光”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非电梯房5元/平方米▪月,电梯房6元/平方米▪月。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到荥阳市房产中心开具缴款通知书,并于1日内到中国银行缴纳。
荥阳市房产中心
6025566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