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13-07-26 2013-07-26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
“南园春光”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非电梯房5元/平方米▪月,电梯房6元/平方米▪月。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到荥阳市房产中心开具缴款通知书,并于1日内到中国银行缴纳。
荥阳市房产中心
6025566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