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5-09-18 2025-09-1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郑州市一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60台木材粉碎机、剥皮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551

郑州市一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一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台木材粉碎机、剥皮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郑州市一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荥密路与禹锡路交叉口向东900米路北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4600m2对年产20台木材粉碎机进行改扩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将非溶剂型涂料改为溶剂型涂料,以提高现有产品(木材粉碎机)品质;增加产品种类(木材剥皮机、树枝粉碎机),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改扩建前产能为年产20台木材粉碎机,改扩建后产能为年产60台木材粉碎机、剥皮机。木材粉碎机树枝粉碎机、木材剥皮机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钢板等)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烘干组装检验成品。项目所用的原材料材质、规格不同,最终得到不同的产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全厂废气包含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各自集气装置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送排风系统引至干式漆雾过滤箱处理后,与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烟口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要求。

项目车间全封闭,焊接、打磨工位三面围挡,以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暂存,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固废包含生活垃圾原料废包装、切割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渣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废气治理设备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料废包装桶。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料废包装、切割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产生的废催化剂厂家定时更换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料废包装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废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保部门,配备具备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专职环保人员,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建立环保信息台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等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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