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5〕36号
河南建伟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建伟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建设20万立方米海绵城市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河南建伟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荥阳市刘河镇王河村,现投资8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面积约6963.91平方米)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海绵城市材料生产线。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建筑垃圾、水泥、粉煤灰、大沙等)—破碎—筛分—水洗—配料—混合搅拌—振捣—挤压成型—养护—成品。项目原材料由郑州市亿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供给。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骨料投料、破碎、筛分、筒仓呼吸孔、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建筑垃圾生产线料仓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各自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透水砖、路沿石生产线料仓投料、筒仓呼吸孔、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各自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相关要求。
项目车间全封闭,设置硬质门,车间上方设置雾森装置,输送带全封闭,厂区进门口设置自动感应式洗车机,厂区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原料库及生产车间外侧安装TSP浓度监测仪,确保无组织粉尘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包含细骨料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清洗废水、产品养护冷凝水、生活污水。项目细骨料清洗废水经污水池暂存+污泥絮凝罐沉淀后,上层清循环利用;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沉淀池(2m3)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输车清洗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产品养护冷凝水经沉淀池(10m3)沉淀后,回用于搅拌配料工序;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20m3)暂存,定期清运肥田。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残次品、压滤泥饼、废离子交换树脂。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残次品收集后直接回用;压滤泥饼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保部门,配备具备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专职环保人员,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建立环保信息台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