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5〕29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郑州荥阳龙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龙港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龙港11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五龙寨村龙港路与众创二路(规划)交叉口东南角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布置,终期主变容量3×50兆伏安,110千伏出线4回,本期新建主变容量1×40兆伏安(利旧),110千伏出线2回。变电站总占地面积4039平方米,围墙内占地面积3580平方米。
(二)新建荥西-龙港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荥西110千伏变电站,止于龙港11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5.745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5.3千米,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445千米。
(三)荥西11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荥西110千伏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本期不新增占地。
项目总投资6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9%。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固体废物、废水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噪声:龙港110千伏变电站站址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荥西11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2.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龙港110千伏变电站厂界外、荥西11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的4000V/m及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要求。
3.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和废蓄电池。项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废矿物油和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四、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