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4〕38号
郑州博誉新材料工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博誉新材料工具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超硬耐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郑州博誉新材料工具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8号路与13号路东北侧,现投资2000万元利用原有场地约4000平方米扩建年产5000吨超硬耐磨机械零部件项目。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产能为5000吨铸件,在建项目产能为18000吨超硬耐磨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产品作为在建项目原料使用,扩建项目工艺技术主要为:外购原材料(原铁)—熔化—球化—制芯—造型—浇铸—落砂及砂处理—打磨—抛丸—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混砂、砂处理、清理工序产生的粉尘,浇注、制芯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项目熔炼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砂处理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混砂粉尘共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清理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浇注、制芯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6)+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7)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密闭,清理工序抛丸机封闭,熔炼工序中频炉、砂处理生产线二次封闭,厂区按照《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相关要求安装监测设备,以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相关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中频炉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造型用水进入产品后蒸发散失;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熔炼废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铸件、废浇冒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炉重新熔铸,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保部门,配备具备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专职环保人员,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建立环保信息台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