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特种石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4〕9号

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特种石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荥阳市阀门产业园区高山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路东,现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改建年产5000吨特种石墨项目。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煅后沥青焦)-拆包上料-一次破碎-一次磨粉-混捏(液体沥青)-压片-冷却-二次破碎-二次磨粉-模压-机械加工-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废气包含拆包上料、破碎、磨粉、混捏工序产生的粉尘,沥青储罐、混捏、压片和冷却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机械加工工序粉尘和食堂油烟。项目拆包上料、破碎、磨粉、混捏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沥青储罐、混捏、压片和冷却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系统收集+电捕焦油器处理+导热油炉燃烧,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经低氮燃烧装置+烟气循环技术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烟尘、SO2、NOX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相关要求;机械加工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冷却塔排放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放废水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电捕废焦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废手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电捕废焦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废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保部门,配备具备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专职环保人员,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建立环保信息台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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