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2〕59号
郑州祥钰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祥钰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非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郑州祥钰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产业集聚区飞龙路与泽众路向东150米路北(原郑州宏升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投资500万元租赁原郑州宏升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的2#厂房西侧建设年加工6000吨非金属新材料项目。项目产品为白刚玉微粉,主要技术工艺:外购原材料(白刚玉粉末、硫酸等)—酸洗除杂—水洗—离心—微波干燥—振动筛分—气流分级—包装。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配酸过程酸洗槽密闭,产生的硫酸雾经酸洗槽抽风系统+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采用在筛分机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将粉尘收集后引入气流分级系统进行回收处理,气流分级粉尘由系统自带的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工程设置封闭车间、酸洗槽密闭,同时将酸洗槽区域、硫酸罐区、筛分及气流分级区域设置二次封闭并负压抽气引入各处理系统,进一步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利用现有1座容积为20m3化粪池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一套处理规模为35m3/d的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中和池+絮凝池+沉淀池”工艺)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及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设置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