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2-04-02 2022-04-02
关于《河南联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加工3万吨腻子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2〕18号


河南联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联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腻子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南王村山张组,利用现有厂房2500m2,投资300万元建设年加工3万吨腻子粉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腻子粉生产工艺主要为:外购原材料(水泥、细砂、纤维素、重钙粉、灰钙粉、抗裂纤维、玻化微珠等)-上料-配料-搅拌-包装。项目所用原材料细砂、水泥、重钙粉、灰钙粉、纤维素、抗裂纤维、玻化微珠等均外购。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细砂卸料粉尘、人工投料粉尘、包装粉尘、板链提升工序粉尘经各自设置的集气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粉料入仓粉尘经各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15m高排气筒排出(DA001),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方案》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均为密闭车间,设硬质推拉门;物料输送均采用密闭输送,安排人员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厂区设置TSP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无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及生活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3m3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大队负责。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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