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2〕13号
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南1.7km处,总占地面积300亩,涉及三个产品,产能分别为粉状乳化炸药8000t/a、胶状乳化炸药12000t/a、膨化硝铵炸药12000t/a。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硝酸钠、硝酸钠、乳化剂、复合油相等)熔化—混合搅拌—乳化、膨化—敏化、结晶、制粉—装药—包装—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回用于水相制备不外排;实验室化验废水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T25499-2010)要求后与锅炉软化水浓水一起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旋风收成品塔产生的粉尘经两级旋风+一级水喷淋处理+15m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8m排气筒排放(DA001),满足《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油相槽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其他行业的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滤渣、废机油、废试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