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2〕4号
郑州筑源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筑源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崔庙镇马寨村塔山路马米路向东700米路北,拟投资1500万元租用闲置厂地7834m2,建设年产2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项目。项目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材料(钢材、混凝土等)—钢筋加工、模具清理、涂脱模剂、骨架入模、组模—浇筑—振动成型一脱模—养护—成品。项目原料(混凝土)外购于河南阳夏实业有限公司。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设置封闭的生产车间并划分原料区、钢筋加工区、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钢筋焊接作业在钢筋加工区内进行。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车辆冲洗设施,项目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综合利用;养护废水通过地面沟渠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渣、钢筋加工边角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模具清理残渣、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修补,废脱模剂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