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1]70号
河南省豫栋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汇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豫栋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国师实验高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健康园区飞龙路与杏林路东北侧,占地面积约44764.25m2,总建筑面积57048.93m2。主要建设规模为60个高中实验班,计划招生人数1860人,教职工138人。项目教学过程中涉及生物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使用。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静电+等离子”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置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型标准限值;实验楼废气经万向吸风罩收集+排风竖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相关要求;地下停车场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引出后,经通风管道引至室外草地排放。
2、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絮凝沉淀和中和处理后,与学生和教职工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暂存,化粪池废水与浴室废水经学校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实验室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实验楼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收集后交专业单位进行处置;隔油池油泥由专业清运公司定期清掏转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