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1-03-31 2021-03-31
关于《郑州华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分装60000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1]38号

郑州华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华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分装60000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龙卧凹村,拟投资500万元、利用已建厂房1584m2建设年分装60000吨腻子粉项目。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水泥、沙子、重钙、大白粉、灰钙粉、淀粉、纤维素等)—搅拌—包装—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8台)+袋式除尘器(1#)处理+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板链提升机位于地下,板链提升机料斗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待混仓上方设置密闭集气装置,投料粉尘经集气装置+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包装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在包装机下方设置密闭操作间,包装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1台袋式除尘器(3#)处理+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肥田,资源化利用。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除尘布袋收集由厂家回收利用;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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