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1]30号
郑州融旭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景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融旭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郑州荥阳市崔庙镇邵寨村,投资600万元利用闲置土地5709.52m2建设年加工30万吨水洗砂项目。本次建设内容:生产车间、门卫、办公区,泥饼暂存间。项目产品为水洗砂,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石砂)—水洗—滤水—成品。项目原材料来源于郑州易元祥石材有限公司。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给料机进料粉尘经集气系统+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工程设置全封闭的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及密闭物料输送系统,车间上方配置雾森喷淋装置;加强厂区管理,地面硬化、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企业边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洗砂废水经1座5m3的污水池进入150m3的沉降罐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污水循环利用系统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暂存后由村民拉走肥田,资源化利用。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生产设备采用厂房隔声降噪,并配置减震基础;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饼和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用于制砖;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