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1]29号
河南环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环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拣10万吨金属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拟建郑州市荥阳市静脉产业园园区二号路与三号路交叉口东北侧,租用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的集体用地进行建设生产,项目占地面积5936.91m2,投资200万元建设年分拣10万吨金属废料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金属废料一分拣一转运。项目原料为金属废料,外购原料需经过严格的筛选,原料中不得含有易爆或可疑易爆物、易燃物和密封、压力容器、有色金属、废电池,沾染腐蚀性、毒性、废矿物油的危险废物,在厂内配备辐射检测仪,对到厂原料进行多次检查筛选以确保不能混入任何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跳汰分选废水、塑料清洗废水以及金属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车辆冲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由周边农民外运肥田,资源化利用。
2、废气:项目给料机投料粉尘半封闭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工程设置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原料车间上方配置全自动喷雾装置;加强厂区管理,地面硬化,设置围堰及导流槽,严禁污水溢流。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废塑料经清洗处理后外售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拣杂质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烧结砖厂;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暂存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