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1]25号
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专用铁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专用铁路位于科学大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广武路以东、京城路以西,自荥阳站东咽喉北侧新建动车组到发兼交接线东端引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动车组到发兼交接线1条,长650m;牵出线1条,长530m;进厂线一条,长590.67m;改造拨移陇海上行线668m,拨移阳光油脂专用线245m,并对荥阳站、阳光油脂装卸站相应改造。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7号及《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禁列车超载运输、机车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深度限值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要求。
2、废水:施工期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作为绿化、抑尘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餐饮废水依托中车造修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敏感点周边设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列车运行时加强对轨道的管理和保养,铁路边界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中新建铁路标准及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振动:落实减振措施,沿线敏感点昼、夜振动预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标准要求。
5、固废:建筑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3月26日